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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坳上镇东市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 2025-10-22

坳上镇东市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YYC(CZ2025)GC6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坳上镇东市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ZYYC(CZ2025)GC61

3、采购项目预算:  1484704.6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个月 。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预算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

坳上镇东市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坳上镇东市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见采购需求

1

 1484704.68元

 1484704.68元

说明:

1、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

2、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即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有效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7月-2025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安全员还需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10 月 23 日至2025年 10 月 29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获取磋商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北路19号燕兴金叶小区一栋市国投公司4楼。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2 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郴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enzhou.nong360.net/)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东市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东市村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8873588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

联系人:段志鹏           

联系电话:13907352445

3、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郴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735-8889990

 

 

项目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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